以新观念打造山水美
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发展的最强比较优势。只有打造海南山水美,才能最大限度释放海南发展新动能,最大限度助推“三大愿景”的实现。
树立绿色发展新观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站在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战略高度,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观念,明确“山水美”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先行,着力在“增绿”“护蓝”上下功夫,着力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着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我省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筑牢美好新海南建设的绿色基石。
强化法治治理理念。将法治治理理念贯穿于打造海南山水美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地方立法和经济特区立法权,构建具有海南特色、全国领先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体系。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环境治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完善环境资源“三审合一”审判模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整治,依法依规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林业山体生态修复,推进绿化宝岛和湿地、热带雨林、海岸带及岛礁保护等生态工程,夯实美好新海南建设的法治基础。
坚持多元化治理理念。大力推进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重视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美丽海南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完善多元化环境治理融资渠道和监督体制,构建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模式,充分发挥特区先行先试示范作用,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好表率。
以新动能建设城乡美
建设海南城乡之美,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导向,以“多规合一”和“全域旅游”为新动能,将全省城镇乡村整体统筹为一个大花园、大景区、大生态链加以建设。
建设美丽城镇。各地应在保护好天际线、景观风貌和历史文脉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自然景观、地域特色、文化传统、民族特征和产业规划,合理调整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城镇形态风貌的综合整治和更新升级。加大对城镇街道、区域、楼宇的精细化、差异化、特色化包装策划,注重道路交通、公共空间、绿地水体、城市景观、地下综合管廊等空间塑造,将优美的自然景观、适宜的建筑、特色的民族传统文化融于一体,将城镇与旅游度假区、景区、产业园区融合互动,高水平打造特色风情小镇、特色精品城市和特色旅游经济圈。
打造美丽乡村。秉持“尊重自然、挖掘传统、传承文化、彰显特色”的原则,充分利用华侨南洋风格、民族村落、古镇古村、特色民居、名胜古迹、自然山水等资源,延续村庄山、水、田、林、路的自然格局,引导乡村就地美化提升,传承海南乡村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生态乡村、健康乡村、长寿乡村、美丽乡村。推进城乡建设与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旅游度假、健康医疗、文化培育、生态保护等有机融合,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城乡发展新形态。
以新作为推进人文美
推进海南人文之美建设,关键要在全社会大力培育适应美好新海南建设的人文精神、人文情怀和人文素养,坚定海南文化自信,树立海南文化自觉,实现海南文化自强。
培育人文精神。适时制定和启动海南人文美行动计划,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深入挖掘海南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精神内涵,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省人民的现代人文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发展导向正确和健康向上的舆论文化,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和道德实践活动,培育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和乡贤文化,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兴起海南人文建设的新高潮。
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加强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乡镇、社区、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努力建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先行区。加大琼剧、黎锦、苗绣、黎族原始制陶技艺等地方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利用,深入挖掘和阐释黎族“三月三”等民族传统节日内涵,弘扬本土优秀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完善文化产品激励机制,推出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海南特色、代表国家水准的文艺精品,加大海南文化的传播输出力度,提升海南文化的话语权、软实力和辐射力。
(作者系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