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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管理人依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与三亚中亚大酒店有限公司就其拖欠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的债务达成《抵债协议书》,其中三亚中亚大酒店有限公司将其向三亚市经济实用房开发公司购买的三亚市丹州住宅小区第C3栋第二、三层207、208、307、308号四套房产(现编号改为A4栋207、208、307、308号房),抵偿拖欠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的部分债务,对上述财产享有权属或其他权利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管理人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管理人将依法处理(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人地址:三亚市丹州住宅小区A4幢207房。联系人:小关;电话15008029620)。 特此公告 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人 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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