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限制失信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7.1万人。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就拒绝失信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59.1万余笔,涉及资金达到72.6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人民法院推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与有关部门合作,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让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全国超百万被执行人迫于失信惩戒的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