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14元。根据我省养老保险条例等社保政策法规,自2017年7月1日起,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2867.70元(社会平均工资的55%),最高缴费基数为15642.00元(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医疗保险等其他四项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3128.40元(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15642.00元(社会平均工资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