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浙江打破了传统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创新设计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住房所有权等抵质押贷款新模式,农村沉睡资产被唤醒,而农民创业也迎来“及时雨”。
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任何关于土地的改变,都会触动农民的敏感神经。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之后,浙江省与全国其他省份在2003年、2004年前后进行了土地二轮承包的完善工作,当时也发布了相关证件。土地有“身份证”,村民流转土地放宽了心。
浙江省农业厅经营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新证的颁布标志着以前的村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合同管理,演变为物权化的“权证管理”,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土地确权后,土地成了农民手中的“活”资产。随着时代的进步,为谋求更好的发展,不少农民的创业欲望越来越强烈,但与此同时,不少农民发现依靠土地产权抵押难以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
宁波的“两权一房”政策正是基于此现状颁布的。为对当地总额预估超百亿元的“沉睡资本”实现还权赋能,宁波市江北区于2009年4月起试水集体资产抵质押贷款。涵盖的抵押资产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和农村住房,以及由此通过初步资产证券化产生的“房票”。
如果说土地确权掀开了农村沉睡资产苏醒的帷幕,那以此为契机展开的农村改革则为农村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近年来,中央陆续出台一系列农村土地改革政策,在确保耕地红线、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逐步明晰、完善农村土地权能,赋予农民土地融资功能,并确定试点改革、稳妥推进实施路径,尤其是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
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再到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表面并无关联的“三箭齐发”,显示出对农地确权赋能的力量,激发了农村“沉睡资产”的活力,为农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而这背后,是浙江对于农村改革的坚定。
(本报记者综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