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去年7月16日,海口市生态环保局对秀英区长流镇文森村的一家提炼废机油加工厂进行现场突击执法检查,发现该加工窝点涉嫌违法提炼处置废矿物油,而废矿物油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后经调查取证,该加工厂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合法经营证件,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
随后,环保部门将这一废矿物油非法加工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批捕了何某、张某海2名涉案嫌疑人,并按照相关程序提起了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张某海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的处理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严重污染环境,2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悉,今年上半年,海口共立案查处181宗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163份。其中在加大美舍河沿线监管方面,共对32家排污企业罚款170万元,海南医学院、中海锦城工地向美舍河直接排污,被顶格处罚5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下一步,市区环保部门将继续坚持严格执法、铁腕治污,不断加强海口环保法治建设。”海口市生态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自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颁布实施以来,海口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接下来海口将继续完善环保执法机制,通过建立环保部门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席会议、案件会商、联合调查等工作衔接机制,加强环保司法联动从严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批、解决一批、曝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