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购对象和原则:回购对象为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回购以自愿为原则,但不接受同一股东名下股份部分回购。
二、回购价格和数量:回购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397元(税前),回购总量不超过9,000万股。
三、回购期限:办理期限由2017年2月28日延长至2017年8月31日止。
四、回购委托办理网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在珠海市内的各营业网点。
五、回购具体手续:
1、股东本人办理:需持股票凭证(股票或股金收据,已托管的需提交珠海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托管确认书,下同)、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下同)、银行账户。以上证件均需备齐原件、复印件,下同。
2、委托办理:代理人需持有效授权文件、股东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股票凭证及银行账户(如果授权范围不包括代领回购款,则回购款只能汇入委托人名下的账户)办理。
3、继承人办理:继承人需持户籍注销文件、有关继承的有效法律文书、继承人身份证、股票凭证及银行账户办理。如继承人为多人的,可授权其中一人办理(需授权文件)。
4、受让人的办理:需持受让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明、股票凭证及银行账户,并由受让人向本公司出具承诺书办理。
5、办理地点:以上第1种情形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任意一个营业部办理;第2、3、4种情形办理地点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以下三个营业部:九洲大道营业部(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137号)、斗门营业部(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209号二楼)、永泰路营业部(珠海市金湾区永泰路25号)。
6、银行账户:珠海农商银行或工商银行账户。
7、授权文件须经公证,除非在本公司或广发证券珠海分公司当面签署。
8、咨询电话:本公司:0756-8125819;广发证券珠海分公司九洲大道营业部:0756-3325260、斗门营业部:0756-5554284、永泰路营业部:0756-7733060。
特此公告。
珠海经济特区珠光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