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我省企业基数为15.35万户,按3%比例抽取,需抽查4605户。其中全省旅游企业1067户,按照10%比例抽取,需抽查107户。为确保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已从企业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从2017年开始,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及上级部门部署的对特定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进行的全面专项整治外,我省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都将以“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并及时把抽查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将依法处理,涉及其他部门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对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相关企业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的,将列入“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