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执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保府【2017】5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因您不能在限定期限内提供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限购政策要求的购房资格证明与两年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故不符合购房条件。现我司正式公告通知阁下:于本《海南日报》公告之日,阁下与我司签订的商品房内部认购协议书立即解除。鉴于您收到认购解除协议通知书后拒绝提供退款账号,故您所交的款项将自动存入我司退款专门账户 46001006736053003354-0003,望您及时提取退款。 特此声明!
海南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