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垦青云无线电厂向我局申请补发位于海口市秀英区草坡,土地面积为13932.68平方米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经查,该单位持有的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049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登报挂失,现通告注销该证项下土地登记,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地籍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该单位补发上述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潭女士,电话:68720582)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