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谌某英今年43岁,海口人,其对拍摄录制并在微信群内发布谣言视频的行为供认不讳。据谌某英交代,11月29日15时56分,其在海口市南海大道170号奔驰4S店处看见海南环岛铁路的南海大道段上方有浓烟,以为是动车起火,在没有经过核实的情况下,拍摄了上述视频并在拍摄时说道:“南海大道的动车起火了你们看一下,好恐怖的。”随后将该视频发送至某微信群内。
谌某英从拍摄地点驾车向市区方向行驶约100米时,看见着火的是一辆卡车,便明白不是动车着火,于是又在该微信群内发布文字信息“人没事!虚惊一场,是一货车起火”进行澄清。然而网络传播速度很快,该谣言视频已通过多种方式被转发,造成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