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赵敬义开庭审理,成功调解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促成被告江西某建筑公司承诺,于2017年11月30日前付清230万元工程款,充分保障了35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3年,原告余某洋和严某红与被告吴某旺(挂靠在被告江西某建筑公司承接的儋州某房地产开发项目)签订了工程劳务协议书,约定吴某旺将涉案劳务工程范围内的安装工程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等分包给两原告施工等。随后,原告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但到2014年年初,吴某旺却未支付任何费用,两原告只得撤场并与吴某旺协商要求进行结算和支付剩余工程劳务款,但吴某旺一直拒绝。两原告遂向儋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