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7年12月19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借款大学生请注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于20日前还款
  本报讯(记者陈蔚林 实习生卢进梅)11月1日至12月20日是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年度本息还款时间。日前,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联合省教育厅,再次提醒借款学生在12月20日前还款,避免错过还款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为帮助困难大学生支付读书期间产生的学费和住宿费而推出的一项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享受贴息政策,毕业后需自行偿付贷款本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享受3年的宽限期政策,宽限期内可只偿还利息不偿还本金。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学生需在每年12月20日前偿还贷款本息。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已联合省教育厅在今年4月、6月和12月通过媒体刊登《海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催收公告》,向毕业借款学生作出了还款提示。已申请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也应在12月20日前还款,避免错过还款期。

  据介绍,如果借款逾期未还,将会导致以下后果:1.按照逾期本金和逾期天数对贷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2.违约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留下不良记录;3.影响个人信用卡、车贷、房贷等金融业务办理;4.逾期本息偿还结束后,逾期记录将继续保持5年;5.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渠道上公布逾期的借款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6.将违约信息告知毕业借款学生所在单位和国家有关部门及其居住地政府有关部门。

  据介绍,某海南籍大学生毕业后未在地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告知的时间内及时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90余元,导致其个人信用出现逾期记录。此后,银行在收到该生200万元住房贷款申请后,核查其信用记录,因这笔90余元逾期记录,终止了贷款申请。

  据了解,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已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救助机制,的确存在还款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可向地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救助申请。有关人士提醒,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不涉及其他任何费用,毕业借款学生应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深读经济观察
   第005版:评论
   第006版:专题
   第007版:新海垦
   第008版:专题
   第009版:本省新闻 专题
   第010版:专题
   第011版:本省新闻社会/民生
   第012版:广告
   第013版:中国新闻
   第014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5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6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7版:专题
   第018版:体育新闻 文娱新闻
   第019版:教育周刊
   第020版:教育周刊
青少年体育培训迎来发展春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于20日前还款
那抹不灭的光
让学生成为课堂主人公
未成年人直播,我们不能当看客
阅读经典 品味书香
海南日报《教育周刊》征稿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