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亭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460035747784990
你公司未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合计31798.66元(属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海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非税〔2016〕1489号) 第二十八条规定,限你公司在 2018年1月12日前到我局办税服务大厅缴纳。
你公司对本通知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对本通知不服,必须根据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依法向海南省保亭县地方税务局或保亭县保城镇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保亭县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18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