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坟墓位置范围:该项目地块西至加丁岭水库下游排水渠、东至景鹏林场、北至223国道、南至天堂村。
二、搬迁时间:请该地块范围内的墓主,自登报之日起到英州镇人民政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补偿费用由英州镇人民政府按标准支付,墓主自登报之日起十日内自行将坟墓迁移。
三、如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墓,将统一进行迁往五岭公墓。
英州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