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豪庭住宅小区”项目位于文城镇文航路北侧,该项目原属“一品华府”项目二期用地,于2010年11月20日取得“一品华府”整体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文建字第(2010)A193号,批建指标为:总用地面积40681.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756.95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62%,绿地率40%,建筑最高25层。由于“明珠豪庭住宅小区”项目用地涉及经济纠纷问题,昌旺达公司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2}海南一中执字第121-50号)向市国土局办理了土地证,国土证号为文国用(2016)第W0104266号,土地面积21186.24平方米。海南昌旺达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向我委提出批准“明珠豪庭”项目修规,经我委组织专家对修规调整的有关内容进行论证,昌旺达公司现已按专家及相关要求修改完善,拟报批规划指标为:总用地面积20016.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428.37平方米,容积率2.3,建筑密度22.8%,绿地率45%,停车位352个;根据《海南省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暂行办法》,现该项目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面积1032平方米,申请补偿建筑面积1032平方米,补偿后计容建筑面积46164.15平方米。以上内容符合规划要求。为进一步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现拟按程序对该项目修规调整及太阳能补偿面积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15天(2018年2月9日至2月23日);
2、公示方式:海南日报、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wcsghwyh @163.com;(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文昌市清澜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大院西副楼一楼文昌市规划委员会规划管理室,邮政编码571339;(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63332018,联系人:易彪。
文昌市规划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