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2018年2月27日至3月19日)。
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ghw.haikou.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3053房海口市规划局总工室,邮编570311;(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94,联系人:李彩艳。
海口市规划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