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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查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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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琼海法执字第1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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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曹远强与被执行人海南华泰物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12日作出的(2013)琼海法执字第105-3号执行裁定书,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海南华泰物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东侧“金利大厦”公寓楼首层专有部分房产,查封期限三年。在查封期间,非经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财产有转移、隐匿、损毁、变卖、抵押、典当、赠送等处分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对查封的上述房产权属及其他相关权利持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98-66288597 联系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74号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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