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8年2月 27日至3月12日)。
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ghw.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47房海口市规划局用地规划技术审查处,邮政编码:570311。(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77,联系人:王雅。
海口市规划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