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刘某隆未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私自搭建楼房,属于侵占国有农场管理的国有土地。拆除前,原山荣农场国土科、乐中居和乐中基地公司曾多次联合下达《停建通知书》,乐东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也曾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施工行为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刘某隆仍继续违法施工。根据《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相关条例规定,乐东对刘某隆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