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辉明、曾映珊: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黄贵洲与被执行人陈辉明、曾映珊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一案,本院已委托对被执行人陈辉明名下位于海口市国贸大道华锦苑B204房产(证号:37115)的房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价格为1326628元。现因陈辉明、曾映珊下落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陈辉明、曾映珊公告送达海南华智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华智房估字(2018)第03009号房地产估价鉴定报告。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