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与我司签订的《承包合同书》,你承包我司位于三亚市南岛片区红卫队的270亩土地租期已于2017年1月11日届满。请你在2018年6月7日前自行清理承包土地内的青苗及其他附着物,无条件退出承包地。逾期未清理,视为放弃,承包地上的青苗及相关附着物等依约归我司所有,我司将自行处理。
特此通知
三亚立才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