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正受理张文军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方国用(2004)第205号]补办宗地档案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八所镇二环路东侧,土地面积为103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孙万志,南至符大华,西至二环路,北至金田花园,坐标为:J1(X114953.279、Y21157.458),J2(X114963.044、Y21209.095),J3(X114943.437、Y21213.045),J4(X114933.941、Y21162.733)。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至我局地籍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补办宗地档案并出具宗地图。
东方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