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因拖欠李某某48946元工程款,林某、李某花于2015年12月被诉至澄迈法院,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到2018年6月30日,林某、李某花尚有3万元未还。于是,该案件承办法官于7月4日对2人发出拘留决定书,准备作出15日拘留。
长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林某、李某花在被戴上手铐后,立即向家人、朋友筹钱,当场即筹到2万元现金交到李某某手中,并表示剩下欠款待槟榔收成后再还。林某和李某花承诺,2人将在今年11月15日前履行完所欠款项,李某某则向法院申请撤回司法拘留决定。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澄迈法院共对7名被执行人发出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其中4人当场通知家人代为履行义务,3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