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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码:460100284028450
事由:1、行政执法主体变更;2、因你公司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又不能提供纳税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我局已阻止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波出境。到边控截止时间止,你公司仍未缴清欠税,本局决定并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于2018年6月23日起继续阻止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波出境。
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稽通〔2018〕99号);《阻止出境决定书》(琼税稽阻〔2018〕2号)。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1.《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稽通〔2018〕99号)
2.《阻止出境决定书》(琼税稽阻〔2018〕2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
2018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