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河长制湖长制规定11月起实行
  本报海口10月23日讯 (记者孙慧 通讯员邹小和)《海南省河长制湖长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23日在海口举行,省水务厅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第一副主任王强介绍,《规定》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实行,这标志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迈上法制化的新台阶。

  王强介绍,我省2017年底已全面建立了河长制,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2090名,实现了河长“有名”,湖长制工作已全面启动,完成工作方案编制,近期将印发实施。目前全省水质优良率达93.7%,但一些中小河流和城镇内河(湖)仍存在污染。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一些河长职责不明确、履职不到位、地方协同、联动机制未建立等问题,制约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生效落地,需要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解决当前综合治水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

  《规定》明确了河长制湖长制实施范围,包括江河、湖泊、水库、山塘、渠道等水体,实现陆域水体全覆盖。此外,厘清了河长、湖长职责,强化履职手段,并突出了公众监督,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为河湖管理提供志愿服务。

  据介绍,此次《规定》出台,是海南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的优势主动立法,在遵循现有涉水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实践中亟需法律保障的薄弱环节予以明确。此外,《规定》统筹考虑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开展,将河长、湖长全部融入其中,在全国属最早在立法层面贯彻有关中央文件精神推进湖长制工作。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专题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005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6版:本省新闻“海垦革新”系列报道之四
   第007版:图视
   第008版:关注白沙2018年度脱贫攻坚“寻找最美系列”评选活动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1版:理论
   第012版:教育周刊
   第013版:旅游周刊
   第014版:旅游周刊
   第015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6版:文娱新闻综合
海南 全域一盘棋,开放迈大步
我省河长制湖长制规定11月起实行
海口昨依法拆除江东新区9宗违建
“湿地海口”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
省委党校举办扶贫爱心集市活动
海口红城湖公园预计今年底开工建设
吴淑鸿:听声辨障的“舰艇神医”
前三季度我省GDP增长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