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定位和转变逐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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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强化部门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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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通过改革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市镇两级政府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权责逐步得到合理界定,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进一步清晰,一些重要领域的职责交叉事项逐步划清,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