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海168”轮于2001年10月24日在外罗门水道北进口附近海域(20°41′08″N /110°35′29″E)沉没,沉没位置位于船舶习惯航路,对过往船舶通航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亦对海洋环境构成潜在威胁,极易造成次生事故。为保护船舶通航安全和海洋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我局当时已责令你方尽快将“盈海168”轮进行打捞清除,但迄今尚未进行打捞清除。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实施海事行政强制代履行,组织强制打捞清除“盈海168”轮残骸。
请“盈海168”轮相关利益方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与我局联系,确认产权并进行打捞清除或提出申辩。逾期未申报确权并打捞的,海事行政强制代履行依法启动,我局不再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自负。
联系人:李小明,联系电话:0759-2316031;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东一路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事局
2019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