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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2019年引才奖励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本报讯 (记者李磊)省委人才办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引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2019年引才奖励申报工作。

  《通知》指出,自2018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3日,用人单位、中介组织、个人全职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或全职引进由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作为带头人的人才团队,或成规模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党政人员除外)到海南工作的,可申报引才奖励。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可通过线下提交申报材料,向省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进行申报。

  省委人才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强调“海南要坚持五湖四海广揽人才”,中央12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构建更加开放的引才机制”,《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也专门提出要加大荐才引才奖励力度。为完善引才激励机制,优化引才方式方法,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我省制定了《海南省引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并启动了此次引才奖励申报工作。

  奖励划分四项标准

  ■ 为海南成功全职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每引进一人,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2万元引才奖励。

  ■ 为海南用人单位成功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团队带头人属于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每引进一个,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引才奖励。

  ■ 每年为海南用人单位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引才奖励;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不含100人)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引才奖励;100人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引才奖励。

  ■ 同一名引进人才不重复申报引才奖励。用人单位通过中介组织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由用人单位申报奖励的,用人单位和中介组织可按1:1的比例享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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