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正受理翁圣川(已逝世,现已公证继承翁勤、翁奋、翁文琼)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东建证字158号]补办宗地档案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政法路,土地面积为13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龙仕价,南至六米路,西至韩诚,北至李秀英,坐标为:J1(X112791.849、Y19471.683),J2(X112789.037、Y19479.173),J3(X112773.203、Y19472.981),J4(X112776.015、Y19465.492)。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至我局地籍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补办宗地档案并出具宗地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