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0年9月18至9月30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jdglj@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建设部(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5686619,联系人:高铭聪。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