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城设〔2021〕17号
金泰龙步行街商厦项目位于海秀东路首力大厦北侧,现建设单位申请方案变更,总平面图补画现状建筑并减少新建部分计容面积,未拆除部分建筑面积增加至10964.74平方米,经审符合规划要求。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规划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5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zzgjcsgs@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56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管理科,邮政编码:570311。(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70,联系人:王刚。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