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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牢牢把握“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发展壮大乡村产业,让农民获得更多产业增值收益。要统筹推进农村污水处理、气代柴薪、厕所革命、旅游设施建设等工作,加快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要紧紧抓住“人”这个关键,选优配强乡村振兴带头人和领路人,办好乡村振兴电视夜校,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构建长效机制,加强与巡视、审计等工作的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和质量。
会议讨论了拟提请省两会审议、协商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审议稿)》《海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议稿)》《海南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稿)》。
会议同意召开省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研究了省纪委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了《海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实施细则》,研究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机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省委常委出席会议,部分现职省级领导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