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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推广新能源汽车1595辆

  本报文城1月20日电 (记者李佳飞 实习生张珂月 通讯员黄钰茜)海南日报记者1月20日从文昌市科工信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文昌市政府以“政策加码、设施保驾”为主线,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该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595辆,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量的106.33%。

  为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去年文昌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从2020年10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且在文昌上牌照的,在享受省级财政奖励1万元/辆的基础上,文昌市级财政配套奖励1万元/辆。该奖励政策出台后,文昌新能源汽车消费迎来爆发式增长。

  为提高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去年文昌先后举办了两场新能源车展,共吸引3万多人次观展。

  文昌还制定了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并在高铁站、汽车站、景点景区、酒店、大型公园、汽车露营地等地建设停车场,在该市多个旅游景点配备充电设施,满足电动汽车出行的基本需要。

  此外,文昌按照“车桩相随、分类建设”的原则,逐步推动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对于拥有固定车位及具备电源条件的用户,优先考虑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无固定停车位但具备电源条件的小区用户,鼓励在已建停车位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鼓励充电设施企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等参与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

  文昌市科工信局副局长林畅表示,今年文昌将研究制定城市公共停车位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按规定比例配建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建设充电桩,进一步提高已建充电桩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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