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认真践行“强监督、抓重点、补短板、创一流”工作主题,构建“先进理念引领、目标管理推动、素能教育保障”工作格局,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2020年成绩
最高检72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
我省56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排全国第二
45项排名前十、12项排名第一
省检察院294项年度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扫黑除恶、刑事抗诉等9项工作在全国作经验介绍
全省检察机关77个集体、191名个人受到省部级
以上表彰奖励
一年来
邀请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
观摩司法活动
586人次
举办监督办案活动56件次
精心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
对代表委员重点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工作,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1
聚焦服务大局
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依法履职抗击疫情
起诉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124人,平均办案时间仅19天
办理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
护航重大项目建设
实现11个自贸港重点园区派驻检察工作站全覆盖
精准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1268次
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依托派驻工商联检察工作站及时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
起诉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挪用资金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146人
对386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同比上升102%
助力加强风险防控
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22人,同比上升45.2%
与广东、广西检察机关共建反走私司法协作机制
在全省各级海警局、海警工作站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
起诉走私犯罪76人,其中走私离岛免税商品28人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立案20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0份
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711人,其中涉野生动物保护犯罪308人,同比增长1.9倍
责令犯罪嫌疑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866.7万元
补种苗木2.4万株,放流鱼苗35.4万尾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
全年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205人,同比上升17.8%
起诉195人,同比上升6.6%
依法对张家慧、张美文等8名原厅局级干部提起公诉
认真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立案侦查18件24人
省级检察院直接立案人数居全国第一
2
注重社会治理
服务全国最安全地区创建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
扎实开展“断卡”行动,批捕781人、起诉735人,同比分别上升30%、79.7%
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542人、提起公诉13540人,同比分别下降28%、3.6%
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数同比下降11.2%
全省刑事立案数为近10年最低
8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为近20年最低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
全年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891人
在2019年同比增长320%的基础上再次上升40.8%
在全国首创以发布决定的方式赋予调用检察人员法律身份
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要求在全国推广
“10·26”专案组同时被评为全国检察、政法系统优秀办案团队
全力打好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
全年共批捕毒品犯罪767人、起诉1255人
同比分别下降68.3%、55.2%
立足职能参与社会治理
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
针对不构成犯罪、犯罪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等情况
决定不批捕2916人、不起诉2686人,同比分别上升6%、61.3%
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办理正当防卫案件6件
3
强化检察为民
助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加用力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985人
其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229人
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依法不批捕407人、不起诉257人
对65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
帮助返学191人、就业145人
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
该严惩的决不放纵,依法起诉662人
服务乡村振兴更加有力
起诉恶意欠薪等犯罪22人
帮助538名农民工追回940.1万元“血汗钱”
选派18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
76名干警加入乡村振兴工作队
检察便民服务更加完善
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
对1682件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做到“需听证尽听证”,共开展公开听证36次
民生司法保障更加精准
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63人
对伤医扰医的2名“医闹”依法批捕起诉
4
加强法律监督
维护执法司法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
监督立案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率位居全国第二
刑事抗诉采纳率位居全国第一,最高检向全国推广我省经验
全面核查近5年缓刑罪犯交付执行情况
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做强民事检察
学习贯彻民法典
联合省高院在全国率先建立诉讼卷宗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
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48件,抗诉改变率94.3%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0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98.5%,位居全国第二
对执行程序不当提出检察建议84件,同比上升35.5%
对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数同比上升75%
做实行政检察
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
提请抗诉和提出检察建议112件
通过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数同比增长10倍
做大公益诉讼检察
共立公益诉讼案件1219件,在2019年大幅上升68.4%的基础上,又上升6.4%
向法院提起诉讼43件,同比上升95.5%
办理全省首例涉外海事公益诉讼案件
5
深化改革创新
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提升检察质效
全省刑事“案-件比”降至1:1.37
仅此一项就少办程序性“案件”7246件,办案时间同比减少16天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共审结案件8816件12846人,适用率81.1%
量刑建议采纳率93.2%,一审服判率93.3%
是非认罪认罚案件的1.6倍
全面深化智慧检务
扎实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试点,大大提高办案效率
疫情期间,开展“不见面”远程提审3372次,远程审判622次,网上办案1123件
全面强化制约监督
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全面推开检察官业绩考评
建立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抓实案件质量评查
对发现的瑕疵案件和司法不公问题,进行联动整改
6
持续强基固本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
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方方面面
创新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扎实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和
“比学习比担当比创新比奉献”活动
强化作风建设
对最高检巡视反馈意见挂图作战、逐项销号,整改效果获得充分肯定
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省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63件
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3人
强化素能建设
举办各类培训297期17338人次
开办海南自贸港检察沙龙
3名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和业务能手
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成为常态,三级院检察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648件
省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131件,全年共有15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撰文/江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