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香港5月6日电 香港特区区域法院6日宣判,反中乱港分子黄之锋等4人因犯“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监禁4至10个月不等。
其中,黄之锋被判囚10个月,岑敖晖被判囚6个月,袁嘉蔚及梁凯晴各被判囚4个月。这4人涉嫌2020年于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的一宗非法集结案。
法官判刑时表示,被告明知集会未经批准但仍然参加,是故意及有预谋、公然犯法,必须判以阻吓性的刑罚,以反映本案的严重性、以儆效尤,避免其他人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