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消协发布了“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报告显示,监测期内共收集快递、外卖配送类负面信息63043条,其中消费者对快递不送货上门、乡村取件加收快递费等问题吐槽较多,意见很大。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显然,送货到家,当面签收,是快递服务的法定要求,也是快递企业的法定“标配”。然而,出于人力、运送成本等因素考虑,不少快递员都选择将包裹“一放了之”,加大了消费者的取货成本,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也让相关法律规定变成“摆设”。
对此,相关部门应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并根据快递企业违规情况,下大力气进行整改。同时,应该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让规则“长牙”,从而倒逼快递企业向末端服务精细化管理倾斜,推动服务到位。
(图/陶小莫 文/魏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