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商业总公司已依法取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原拥有的对昌江县物资天然气贮配厂等16户企业(个人)的债权。请下列债务人(见下表)见报后速向债权单位履行还款义务(债务本金详见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移交清单),特此通知。
债务人(企业或个人名称):
昌江县物资天然气贮配厂、昌江县对外经济发展公司海口分公司、昌江县叉河区农工商联合公司、昌江县对外贸易公司、海南昌江物业发展公司、昌江县建筑材料厂、昌江县裕华化工工贸有限公司、昌江县华侨特需商品供应公司、昌江县五交化公司、昌江县民族贸易公司、昌江县商业贸易公司、昌江县百货公司、陈利发、符庆吉、全世雄、吴永利。
昌江黎族自治县商业总公司
2021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