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华海产生物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我局有偿收回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清澜文清大道地段,土地证号为文国用(2014)第W0301482号,面积为24.926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对其地上房屋等附着物进行征收补偿,现我局决定公告注销该宗土地使用权及宗地上涉及的房产所有权证(房产证号分别为文昌市房权证文房证字第50029号、第50030号、第50031号、第50032号、第50033号、第50034号、第50036号),如与该公司有债权债务人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报我局登记,逾期则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并注销土地使用权。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文昌市文城镇白金路2号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开发利用室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