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海锦城项目位于椰海大道南侧。18#楼101号商铺业主刘艺根据使用需求,拟在18#楼101号商铺西侧加装一部电梯。为广泛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予以规划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2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zzgjcsgs@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55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管理科,邮政编码:570311。(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69 ,联系人:周瑞云。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