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14日讯 (记者刘梦晓 通讯员宋威)3月14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民生领域2021年十大典型案例。
据了解,2021年,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市民日常生活中的焦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稳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部分典型案例如下:
关键词
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产地
海南递鲜勃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且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用农产品案
根据举报线索,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海南递鲜勃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存放国产鲜牛肉、进口冻牛肉等产品,标签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产地。经查,当事人通过某购物APP线上线下渠道批发销售盒装牛肉,其标签与国产省外牛肉实际产地不符。当事人还存在分装销售进口冻肉类产品未在包装上保留原产品全部信息、从事食用农产品批发业务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及销售记录制度等违法行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近21.76万元,罚款189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
运输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临沂商城桂鲁货物托运部运输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某物流点卸货场,查获孙某省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518件(编织袋装)一次性不可降解PE塑料购物袋,上述涉案物品属《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禁止名录内规定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系当事人临沂某货物托运部李某才雇佣孙某省从山东临沂运输到海南海口案发地涉案货值约7.6万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518件,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
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上海盛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案
根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转供电专项检查工作安排,通过询问调查,调取用户销售报表及有关税务发票等方式,对上海盛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有关电费收费行为进行检查。经查,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当事人以自定收费标准0.87元/度的价格向该小区居民用户收取电费,并以0.6095元/度的政府定价标准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上述两项以实际价格差额核算,当事人实际每度电比政府定价多收0.2605元/度,向该小区居民用户多收电费近88.29万元。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8.29万元,处罚款近26.49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海口琼山椰坤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根据商标注册人的举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口琼山椰坤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经查,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海之蓝”“五粮液”“贵州茅台”等专用权的白酒146瓶,货值金额近12.88万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产品白酒146瓶,罚款20.6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