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琼01执291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牛东霞与被执行人海南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以〔2021〕琼01执2915号执行裁定书和〔2021〕琼01执29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了被执行人海南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10号三亚远丰公寓式酒店10楼1012房。现本院拟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等处置,如案外人对上述财产权属有异议,或者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及相应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对上述财产依法予以处置。特此公告。联系人:钟法官,联系电话:0898-36661780。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