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润典当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出借人、抵押权人)与贾晋阳、梁彦华(借款人、抵押人)于2021年12月27日在我处申办了《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典当借款合同》公证【公证书编号:(2021)琼椰城证字第6163号】。合同中双方约定贾晋阳、梁彦华应在2022年7月25日止向海南中润典当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现截止2022年7月25日贾晋阳、梁彦华未能按合同中约定偿还上述债务,现海南中润典当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向我处申请办理出具执行证书公证。如有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证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处提出书面意见。
海南省海口市椰城公证处
2022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