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南渡江河口右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现按程序编制海口江东新区南渡江河口右岸生态修复项目单元控规图则,确定相应管控要求。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2年11月2日至 12月1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发送至hksjdglj@163.com。(2)书面意见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5686617,联系人:刘工。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