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海南自贸港大封关航空物流及加工产业基地项目落地,拟按程序对《海口临空经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K11-16-02和LK11-19-01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进行调整。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现按程序对调整草案予以公示。1.公示时间:30日(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11日)。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发送至hksjdglj@163.com。(2)书面意见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5686639,联系人:高工。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