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方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由于我局无法直接送达,也无法通过留置、邮寄等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三综执(五支队)告字〔2022〕48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如下:1.现查明,你单位存在下列行为:2021年8月17日,我局收到三亚市吉阳区应急管理局转来《关于移交“5.25”吉阳区北京九方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卷宗的函》(吉应急函〔2021〕102号),将事故调查卷宗移交我局。根据《“5.25”吉阳区北京九方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21年5月25日7时30分许,在三亚市吉阳区亚龙湾1号度假酒店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北京九方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单位,未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敦促公司作业人员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作业现场管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5.25”吉阳区北京九方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执法照片等。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六)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及自由裁量理由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3.联系电话:089888353175。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