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城市花园位于海口市金龙路北侧,现陈冰、陈嘉新两位业主代表拟申请将位于商业裙房西北侧电梯位置变更为西侧。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3年2月24日至3月09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http://zzgj.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zzgjcsgs@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55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管理科,邮政编码:57031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69,联系人:郑先生。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