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永生
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回顾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时说道:“制定外商投资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回顾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时提道:“围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出台司法服务政策”“增设南京海事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两个重要报告都有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的内容,凸显了法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法者,治之端也。”改革开放离不开法治护航,40多年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和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作为新时代我国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系统性强、涉及面广、风险挑战多,必须确保各项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同时,海南自由贸易港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着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尤其需要以法律形式将各项优惠政策固定下来。国家专门制定、颁布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向全世界投资者传递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海南的对外开放不会变,优惠政策不会变,光明前景也不会变。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制定、颁布实施,不仅筑牢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稳步发展的“压舱石”,也推动海南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近年来,海南立足自由贸易港建设实践,在法治建设上实现了一系列创新突破。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高效司法服务,到成立海南国际仲裁院,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仲裁规则,再到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回应经营主体关切……诸多走在前列的法治创新,让社会各界看到了海南打造一流法治环境的诚意,持续稳定社会各界对自由贸易港发展的预期。
法治之光照亮前行之路。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化法治护航。始终坚持法治引领、法治先行,践行法治要求,完善法治体系,让法治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深厚底色和“最硬内核”,必将推动自由贸易港政策红利加速释放,吸引更多投资者前来海南共享开放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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