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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司:国贸玉沙路椰城大厦一层,68541188、13307529219;三亚公司:三亚解放路第三市场旁,88558868、13518885998。
声明
杨泽梅(身份证号码:460007196208230428)于1993 年与陈东、倪俊州、文成红、岑俐俐购买用地建房居住(东方市八所镇福民南路东5巷土地,面积600 平方米)。上述宗地未办理国土证,现申请补办该宗地不动产权证。所提供的用地权属材料真实有效,土地权属无纠纷,如提供虚假用地权属材料及隐瞒真实情况,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泽梅
项目转让
位于海口市府城镇高登街临街续建项目转让,报建54200平方米,土地证面积3164.13平方米,已建成地上二层,地下室一层,现低价转让,转让价6000万元。联系人:吴经理,电话:1364860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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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2023年3月21日大溪岭坟墓迁坟公告,现将有关坟墓拆迁事项公告如下:一、迁坟范围:椰林镇大溪岭项目区域涉及点状供地、环山路10米范围内;二、拆迁时限:2023年6月17日前;三、拆迁措施:逾期未迁移的坟墓将由椰林镇人民政府统一迁入勤丰公墓地;四、其他事项:对妨碍坟墓拆迁工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坟墓催迁公告
因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临港产业园区项目建设,需要对莺歌海一级渔港路口至莺歌海生态护林站、国电老路以西项目范围内坟墓进行搬迁,目前还有少量坟墓无人认领,请该项目范围内尚未向社区进行登记的坟墓亲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即:2023年5月18日起至5月24日止)到所属社区登记确认并办理迁坟相关事宜,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将按规定统一迁移。联系人:吴海滨,13086076228。特此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公告
李红卫(身份证号码:410727196405127854):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拟在海南省海口市澄迈老城南一环路69号海口综合保税区中铁国际(海南)食品冷链中心召开股东大会讨论股东、股份变更,法人另行选举事宜。多次与你联系未果,现登报告知于你,请你准时参加股东大会,届时你未参加大会,大会将依法进行股东、股份变更,另行选举法人事宜进行决议。特此公告。
海南垣阳食品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公 告
海南企帮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邝俊菊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海劳人仲案字〔2022〕第1044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海劳人仲裁字〔2023〕第233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海口市西沙路4号,联系电话:0898-66595571),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公 告
海南菜等等农产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黄甜甜等12人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劳人仲案字〔2022〕第1380、1404、1420、1421、1618~1625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海劳人仲裁字〔2023〕第498~508号仲裁裁决书、海劳人仲决字〔2023〕第117号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地址:海口市西沙路4号,联系电话:0898-66595571),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公 告
王雨雨:
本委受理你与你公司海口美兰银畔足浴中心劳动争议一案(海劳人仲案字〔2022〕第138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地址:海口市西沙路4号,联系电话:0898-66751119),逾期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2023年6月14日下午两点三十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按未到庭做自动撤诉处理。
海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公 告
百华悦邦企业管理咨询(海南)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靳天宇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海劳人仲案字〔2022〕第1713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地址:海口市西沙路4号,联系电话:0898-66751119),逾期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2023年7月25日上午九点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遗失声明
三亚中海土石方工程公司(注册号:20136059-8)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三亚中海装修工程公司(注册号:4602001002372)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海口辰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082505183H)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声明作废。
●海南金崃投资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46010000564909)、 法人章(编号: 46010000564912,法人:陈秀林)各一枚,声明作废。
●陵水椰林兴发陶瓷建材商行遗失公章、(法人:尤联柱)法人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安徽恒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099287135L)遗失财务章、法人章、税控盘,声明作废。
●吴桂英遗失坐落于海口市福安南村的不动产权证,证号:2004002888,声明作废。
●金海军遗失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证书号码:331082198405175295,证书职务:职务船员,海洋二级船长,声明作废。
●王发奇遗失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证书号码:460033196207089575,证书职务:普通船员,声明作废。
●李昌江遗失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证书号码:332621196711168235,证书职务:职务船员,海洋二级船长,声明作废。
●洋浦和众物流有限公司遗失车牌号琼E3515挂车的营运证一本,证号:462000061973,声明作废。
●林亚姑不慎遗失位于陵水县新村镇中山路的不动产登记证,证号:陵国用(新)第12189号,声明作废。
●戴明不慎将五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应建防空地下室建设费缴款书(收据)遗失,缴款书编号:0563035830,特此声明作废。
●海南富景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楼洪华不慎遗失东方广华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东方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本与收款证明收据三张原件,房号:东方碧海云天小区H6栋1408房,合同编号:FA•DF0001735;收据编号:0001771,金额:78036元整;收据编号:DF0002822,金额:182427元整;收据编号:0001895,金额:10000元整,特此声明作废。
●海南妈儿乐孕幼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账号:20346000100100000200861,核准号:J6410027218902,特此声明作废。
●吴大东不慎遗失船舶检验证书一本,证书编号:4690030190062,特此声明作废。
●黄允胜不慎遗失东方广华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款证明收据一张原件,房号:东方碧海云天小区H6栋1608房,收据编号:DF0002823,金额:188652元整,特此声明作废。
●海南瑞溪湾长寿养生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394553328R)的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澄迈县金江镇长坡村民委员会不慎遗失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开户许可证正本,核准号:J6410009103802,声明作废。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澄迈供电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2015413211)因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损坏,声明作废。
●曾令权遗失澄迈县瑞溪镇村内村民委员会村内村民小组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合同编号:469023102204020008J,声明作废。
●海南光大国信租赁(联合)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工商注册号:4600001006601,现声明作废。
●林能雄不慎遗失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一本,编码:142460007000001,声明作废。
●吴育德不慎遗失坐落于东方市新龙镇新村村委会的土地证,证号:东方集用〔2011〕第23246号,声明作废。
●辛慧君不慎遗失文昌世茂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世茂月亮湾52(幢)102房发票一张,发票号码:4600162350,发票代码:00365952,金额:410696元,特此声明作废。
●辛慧君不慎遗失文昌世茂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世茂月亮海52(幢)202房发票一张,发票号码:4600162350,发票代码:00365951,金额:454134元,特此声明作废。
●东方市第六小学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68877428205920U,声明作废。
●临高南宝专营店(临高南宝李聪联通客服店)不慎遗失海南省海口市资金往来(暂收、暂付)专用凭证,凭证号:0159340,金额:2000元,声明作废。
●文昌东路众祥饲料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60000MA5T92RM9W)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三亚融汇实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人识别号:460200665101025,声明作废。
●陈荣昌(身份证号码:460034197604240015)不慎遗失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民路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实物安置方式)一份,档案编号:2021-XML-XA22-201,特此声明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