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6日,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五指山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山公司”)破产重整案,同年5月12日指定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金山公司在海南省五指山市开发有“山水·林溪”住宅小区(原称“帝上龙源”),经管理人调查尚有42套房产已售出但未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号如下:
1栋1单元:朱玉辉101房、张球 103房、董志军201房、巨晓霞901房、张鋆逸/时嘉逸1103房、王秀梅1603房;1栋2单元:李风兰101房、季继承202房、朱达威1703房;1栋3单元:张继英305房、405房、虞翔然503房、刘周荣802房、王凤文803房、周仕标1201房、周晓云1803房;2栋:王首婉502房、尚进505房、刘畅1004房、钱新华1102房、王永良1404房、林军1502房;3栋1单元:朱熠涵604房、骆俊904房、朱熠慧1104房、李晓凤1201;3栋2单元:刘捷1803房;4栋:王靳越903房、邹春霞1004房、牛余宝1204房、孙新源1401房;5栋:高玉荣501房、杨玉祯1201房、1202房、林光义1303房、刘素华1304房、马品贤/赵清楠1404房、徐素洁1502房、刘新玲1602房、王周娟1603房、卢俊秋1604房、杨林1801房。
为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准确界定上述房屋销售情况,现将上述房屋购买人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上述房屋购买人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管理人联系人:张律师,19534306802;陈律师,17784630003,管理人邮箱:jsfdcchongzheng@163.com。若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15日公示期满后,管理人将依法协助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条件的购房人办理网签备案。特此公告。
五指山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7月4日

